新郎去年前往新娘“不允许处理”。法院裁定该

8月10日,来自Red Star新闻的一名记者从中国判断文件网络中学到了一名当地年轻男子和一名女性Hebei在婚礼后由于未婚和丈夫而一起生活了11个月。该男子随后指控,要求该名女子返回所有者。考虑到原告和被告没有结婚的重要情况,法院认为该妇女应该提出更多义务以恢复订婚的礼物,最后裁定该妇女应归还180,000元的订婚礼物。判决表明,他声称他和郭在2021年5月通过一个人引入,并于2024年3月按照农村习俗(未经婚姻登记)举行了婚礼。由于两者之间的争议,他们于2025年2月开始分开。由于两人在婚礼前没有情感基础,因此他们在婚礼结束后共同生活了11个月,没有发生性关系。郭总是出来r各种原因和原因,即使他回到家时,他也住在单独的床上。 “原告不再容忍这样的不愿透露姓名的婚姻。”今年5月,他指责赫比魏县人民法院的郭,要求该妇女将共255,000元人民币归还相关财产。法院得知该男子在新郎礼物中总共给了204,000元人民币,该妇女的家人返回了2,600元。此外,该男子花了21,400元为女性购买“三金”,另外还有15,000元人民币在为女性购买计算机和手机时。妇女的嫁妆包括空调,洗衣机,冰箱,套装的四件。法院认为我国家的法律禁止婚姻所有权的主张,因此应将其恢复。但是,对于婚姻纠纷,都是合法的宗教和土著习俗,如果同居,同居时间,如果婚姻,结婚,对错误的责任等。无论原因是什么,被告和被告的重要情况都不是妻子或丈夫,因此该妇女应带来更多义务返回。最后,法院裁定该妇女将归还180,000元的嫁妆,并允许该妇女从男子家中返回嫁妆。红星新闻记者王 编辑:Pan Haihui